主題閱讀》需要爸爸買 想要自己付!

2009110508:0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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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些時日蓁爸比mail了一篇文章給蓁媽咪閱讀,
可以感受到作者很用心在教導小孩,
我們當家長的必須多有互動,
彼此互相學習教導小孩的方式,
因為許多事情是學校老師和家長要一起教導的,
而非將全部責任加諸於學校老師,
一起互勉吧!*^^*

PS:那天和蓁爸比在觀看電視廣告時,
蓁爸比突然相中一項產品,
轉頭對著我說:我“想要”這項產品耶~
蓁媽咪笑笑的回答:“需要”老婆買,“想要”自己付..
頓時老公微笑的望著我而靜靜的不講話了,
哈哈!*^0^*


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/親子成長/親子書房

【2009/01/12 聯合報╱游乾桂/作家】

經濟嚴冬,我最想教孩子需要與想要的差別,那叫價值觀。


■女兒訕訕的提出要求:「鞋子壞了,要買一雙!」

我定睛望一望鞋底,的確磨損了一個大洞,應該更換了。我問明喜歡的品牌與價錢,撥了一通電話打探,開體育用品店的朋友並未進貨這款鞋子,但保證調得到貨,言明七折,他說專賣店不打折的。

我趕緊把成果向女兒報告,她卻回我:「已經約好球球的,今天就要去買。」

我算一算差價,高達一千元,就差三天,有必要花這一千元嗎?我臉色微慍表達我的感受。事實上,這幾年來工作賺錢的確不易,我早有盤算讓孩子早點明白,家中的錢是怎麼來的?

兩個方向是我的收入來源,一是演講,二是寫作,大約都是薄酬,難以致富。尤其是出版的書,以一本定價250元計算,初版版稅是25元,我以簡單的算術讓她明白,25×10,25×100以及25×1000的答案,分別是250元、2500元、25000元。我反問他,多嗎?

說畢,我把一綑四十本的書綁好,放在她的手上讓她拎拎,並且告訴她,版稅正好一千元,如果當天想去買鞋,請順便帶去賣,得了一千元差額就可以購買了。

我走進書房,繼續未完成的稿子,十分鐘後她走了進來,告訴我決定:「爸爸你幫我買好嗎?」也許她了解我的比喻了,我摸摸她的頭,希望真懂。

想要與需要,是我想提醒她的生活哲學,需要是一種必要,比方說,茶米油鹽醬醋茶,不吃會餓,不喝會渴,與健康有關的全算在列;想要的則是欲望了,沒有必要卻硬要,比方說,已經有了五雙鞋子,但是一經流行,再買一雙,其餘幾雙束之高閣,這就形同浪費。

我提醒兒女,「需要的」我付錢,「想要的」自己付,因為我非有錢之人。

能賺到錢是福分,必須珍惜,浪費就形同沒有賺錢。

我還說,錢只是媒介,有了它之後,應該通往幸福,否則就是賺到紙,賺到數字,外加忙碌、疲倦、壓力與心煩,即使如此還是滿足不了欲望的。

人的一生,需要真的不多,但想要的老是太多。

當時小三不盡理解我的想法的她,漸漸長大,就讀大學之後便明白了。前幾天,我收到她的生日卡片,叮嚀我要注意健康,快樂一點,別太忙了,不用拚命賺錢,因為她會省吃儉用,設身處地替人著想了。看來她已經會了數學,知道收入減去消費,得到(正數)的人,才能活得亮彩,否則庸庸碌碌,汲汲營營,最後淪為工作的奴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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